《刑法修正案(八)》标志着我国进入后死刑时代,严格控制死刑已经成为包括决策层、理论界、实务界及普通民众在内的国人共识。在理论、立法和实践上都有对该类案件进行死刑控制的依据。借鉴军事犯罪立法中的戴罪立功,承袭古代法律中的存留养亲制度,赋予作为赡养人的犯罪人在存留养亲和死刑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利。重构老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将老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分为完全负责任年龄、不负责任年龄和相对负责任年龄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