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民意识,是作为公民的教师对于自身的公民身份,对于所处的国家和社会,以及自己与国家、社会和他人关系的理性自觉,其内容包括教师的公民身份意识、国家意识、权利意识、义务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既具有公民意识的一般特征,又具有独特的自律性和示范性。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公民意识受社会、学校、家庭、教育以及教师自身等因素制约。据此,培育教师公民意识的途径一是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公民实践,二是加强教师公民意识教育,三是社会、学校和家庭等要积极营造公民生活的文化氛围,四是教师不断地反思澄清和系统化自身的公民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