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从国有控股类别和金字塔层级两个方面度量政府干预和内部人代理冲突相对大小的基础上,以2005~2008年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国有控股类别和金字塔层级对自由现金流的过度投资的影响,以全面考察行政干预下的内部人控制的控制权安排对公司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无论从控股股东是政府机构还是国有企业角度考察政府干预国有公司的强弱,还是从金字塔层级角度考察政府行政干预的强弱,受政府行政干预强的国有公司投资行为反而优于受内部人控制的公司。行政干预虽然有追求非经济效率的弊端,但是它也有控制内部人机会主义的作用。本文的启示为:在市场机制尚未有效约束代理行为之前,行政干预可以作为缺失的市场机制的一个替代。这对我们理解中国国有公司行政干预下的内部人控制的经济后果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当前改革政企关系以及关于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争论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