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04年经济普查后修订的资金流量表为基础,分析1992--2005年间我国国民收入在企业、政府和居民三部门之间分配格局的变化,可以发现:居民部门在全国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1996年达到最高,此后逐年降低,截至2005年,总共下降了12.72个百分点。在初次分配阶段,居民部门下降了10.71个百分点,而企业和政府部门则分别上升了7.49个和3.21个百分点;在再分配阶段,居民和企业部门分别下降了2.01和1.16个百分点,政府部门则上升了3.17个百分点。在初次分配中,居民部门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占比的下降,分别使其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下降了5.99个和3.21个百分点。在2005--2007年间,受初次分配中生产税净额占比上升的影响,居民部门进一步下降了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