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公共选择的框架下探讨了反垄断规制的失灵问题。促成反垄断失灵的可能因素包括政治家的自利目标、信息费用,以及市场约束和政治、行政等非市场约束。为控制反垄断失灵,我国应该明确反垄断利益和权限,公开反垄断政务,推进反垄断自主,完善反垄断控制和问责制度,控制垄断利益集团,培植抗衡性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