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新世纪以来,尤其是在近10年,我国农民合作事业迅猛发展,但与此同时,各界对于农民合作社本质属性的探讨却从未停歇。今年6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正式公布,虽然法律名称未变更,但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多项基本制度进行了修改,首要的便是取消"同类"限制,扩大了法律调整范围。然而,对于时下纷繁杂呈的新型合作形态,例如土地股份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