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学学术评议会的形成与发展与加州大学共同治理制度的形成过程相伴生,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初建期(1868-1898年),董事会在法律与实质上独享决断权,学术评议会的职能只是对大学进行一般管理;发展期(1899-1957年),校长成为大学的真正主管,学术评议会在共同治理中也拥有了直接和间接权力;成熟期(1958年至今),学术评议会成为与校长管理系统既平行又有重叠的决策体系。目前它已经是一个具有完备组织制度的机构,包含总校、分校和学院三个层级,有评议会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常设及特设委员会、分校评议会、教授会等组织运作模式,其决策运行的特点是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对分离以及相互配合、重视内部决策咨询、决策过程体现“自下而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