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旨在将现行排污费以'平移'的形式改革成税并以'环境保护税'命名。尽管说是借鉴了国外先进经验,但这种做法实际上缺乏对国外各种环境税和费制度的全面、深入和充分研究,几乎仅关注了税的部分方面。因追求'高大全',这一草案存在内在体系矛盾和名不副实的问题。为了实现科学立法,需要起码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73个国家的调整与环境保护有关税费的统计和研究进行研究,评估相关税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而对草案进行审视和评估,最后再决定是基于目前草案而立法,还是进行大修,抑或推倒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