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中国的水污染治理呈现出城乡差距日益加剧的现象,同时在城市中广泛应用并发挥了巨大作用的公私合作制(PPP)却无法复制到农村。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基于对污水处理企业的调研,借鉴不完全契约理论的框架,运用制度分析的方法,研究指出农村水污染治理责任主体的模糊、政府支付承诺缺失、保障公私合作制应用的制度体系缺漏是导致污水处理企业不愿在农村进行专用性环保资产投资的原因。通过厘清各级政府之间的治污责任、构筑包含政府采购在内的合同环境服务制度体系以及强化环保服务需求侧的运营补贴等政策措施,可以促进农村水环境治理中公私合作制的应用,同时解决资金与效率问题,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