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地理解儒家诗教观,首先须区分普遍意义上的诗与文本意义上的诗。儒家认为诗歌是人类情感的表现,是对志、情的抒发。从生命存在的角度而言,情感是人类生命意志的经验性显现,诗歌是对生命意志的表达。志、情是合一的,是对人类生命意志的整体描述。志与情的区别是在人类情感内部显现的,分指情感的理性层面与感性层面。儒家认为道德教化须以情感教育为基础,其关键在于恰当地抒发情感,而诗歌则被认为是其实现途径。诗教作为上古礼乐制度的组成部分,在春秋战国时便开始衰落,原因有三:礼乐制度的崩溃,诗歌的经典化与审美的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