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区建设是我国中央层面重大的战略部署,这一战略的实施不但会对我国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使创新区周边区域获得更多辐射能量,还能更好地促进社会进步,使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水平更加平衡,更好地体现公平与正义。中央对创新区规划的实施设置了多个不同的时间节点:首先要求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等地区确定具体的改革试验和试点方案,通过建立部际协调机制,对相关政策和方案加以研究;其次要求全部创新区推进和落实改革任务,国家相关部门要对其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对已经成熟的举措进行复制和推广;再次要对创新区建设进行中期评估,对成熟区域加大推广力度,使之经验和模式能够更好地带动其他区域,最终让创新区的“能量”能够辐射到全国所有地区,构建起能够推进全面改革创新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