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的讨论,不能仅仅停留在经济政策或物权法层面,而必须从宪法上予以回答。在宪法层面,这一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理解现行宪法第9条第1款关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的合理解释方案是,住宅之下的一定面积(比如50m2或60m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自动无偿续期一次,期限以70年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