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围绕亚太地区的区域经贸法治建设,出现了美国主导的"规则治理"与中国主导的"政策治理"两种模式。前者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为代表,采纳"完全契约"的缔约模式,对贸易和投资壁垒进行"先发制人"的治理,综合应对贸易和非贸易问题。后者则以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为代表,具有以政策为载体并借助"政策施惠"促进资本等生产要素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单向流动的特征。"一带一路"倡议的"政策治理"模式应渐进地推进规则建设,促进区域内自由贸易协定或双边投资条约的更替,保证公共产品供应的有效性和参与的效率性,并在对外施惠过程中适度树立对价意识,从而达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在贸易和投资方面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