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空问均衡原理,分析了建设用地开发空间均衡的意义,采用2008年中国各省土地和社会经济数据(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构建了建设用地开发均衡度指数,对各省建设用地空间配置合理性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①31个省份中,共计23个省份处于均衡状态,占74.2%。但均衡程度各不相同,良性均衡程度以上的共计15个省份,仅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34.3%;而处于失衡状态的省份虽然仅有8个,却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7.7%,且均衡度大多小于0.3,属于严重失衡。②开发强度和供给能力的对比分析表明,全国有8个省份处于过度开发状态,17个省份开发不足。③建设用地空间配置不仅应考虑到各地经济建设的需要,更应重视开发强度与供给能力之间的协调,尤其应结合中国区域发展政策,将建设用地指标向中西部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