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要实现同步发展,土地的非农转用、现代农业的规模经营将成为必然趋势。本文以重庆、江苏为例,分析了形成“失地农民”的原因及表现形式,无论是由于土地非农转移而彻底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户籍城镇化的失地农民;还是由于现代规模农业虽保留承包权但失去经营权在农民社区集中居住的失地农民,目前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是:低水平、低标准单一的财政安置补偿方式,难以保障失地农民未来的生活水平。提出了建立以财政手段为主,即发挥土地财产功能的基础保障(“住房+养老+医疗”),以金融手段为辅,即土地资本化运作永续分享土地未来增值收益的失地农民权益可持续保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