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绝大多数农民工而言,落户城市面临的经济能力约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收入积累少、缺乏金融支持因而购买城市住房资金不足,二是在城市就业不稳定、收入低,难以承担落户城市后的日常生活支出。为破解农民工落户城市经济能力的约束,必须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益,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大对农民工城市购房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农民工就业保障机制建设,做好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发展中小城市吸纳农民工就业和永久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