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终极价值追求;人民幸福,是中国共产党宗旨实践与奋斗的最终目的。从心理学的情感界定分析幸福的内涵,人民幸福感在本质上是围绕其需要和愿望的满足性状态而产生和变化的。伴随中国共产党宗旨实践的历史进程,中国人民也在时代的变化中由“翻身道情”的主体地位满足,到改革开放的衣食住行改善,充分体验到快乐和喜悦的幸福感。但新时期在社会发展的快速行程中,人民幸福感的现实评价却出现了矛盾与纠结,集中体现在某些社会心态与情感表达的不满。为此,党的宗旨实践务必从人民的现实利益和需求出发,在建立健全为人民服务机制与保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自身宗旨践行的观念转化和作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