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的政府会计改革普遍出现了“双轨制”形态,即包含了两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个子系统之间在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不同层级政府之间又表现出非均衡性.研究发现,“双轨制”这一会计形态耦合了政府作为契约集合体的基本特征:政治契约的基础性、预算契约的核心地位与严肃性以及政府契约集合的不完备性和动态性.而“双轨制”发展的非均衡性,除源于政府契约集合在各国之间的差异性以外,剩余代理成本和信息成本之间的权衡也是重要原因.本文的发现增加了关于“双轨制”政府会计的知识积累,对于我国政府会计改革战略的规划以及改革路径的设计具有一定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