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政府经济管理从统治到治理的转变主要表现在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之间出现平等自愿、共利双赢的关系,以及市场性政策工具特有的公开、公平竞争和订立契约,其集中体现在入中、买扑和召募制。宋代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使一些有识之士认识到私营工商业自由竞争经营优于官府垄断经营,因此主张政府对私营工商业应因势利导,达到官民共利;从直接全面垄断到间接部分垄断,从而出现了从统治到治理的转变。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博弈均衡,在经济上从政府一元化到多元化的转变,出现官商合流趋势,对封建商品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