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养老保险契约形式完成了从企业养老契约向社会养老契约的转变。从“偿还历史欠账”角度出发,国有资产应对养老契约变更成本负债。但在中国目前经济整体动态有效的背景下,从社会福利角度考虑,不适合采取减持国有股充实养老基金的方式。政府应采取的措施是提高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水平,利用国有资产收益充实养老保险基金。具体的政策建议为:扩大国有股划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范围;有步骤变现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国有股,支付“中人”过渡性养老金和“老人”养老金;利用国有资产收益弥补人口老龄化造成的养老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