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关系密切、区别明显,又多有交叉重叠,且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互为补充。高校教学体系应当平衡二者关系。在当前知识产权法作为法学类核心课程之一的情形下,应当继续重视科技法学科建设和教育工作,恢复和保有其应有的教学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