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以淮河干流行蓄洪区土地征收为例,采用207份调查问卷数据,基于多元Logistic模型考察了农民对土地征收、土地只征不转和淹一次补一次三种行蓄洪区土地征收及利用方式的接受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表明:农民对三种方式的接受意愿取决于其自身对某种方式的未来收益和成本的预期。中青年、非农收入较多、受教育程度较高及对土地所有权有清楚认识的农民更倾向接受土地征收方式,而年龄偏大、生活主要依赖农业收入、受教育程度较低及比较重视土地使用权的农民接受土地只征不转的可能性较大。淹一次补一次受收益与成本之比不明显,接受的农民较少。实证结果表明,相比传统的土地征收方式,土地只征不转方式在行蓄洪区的实施有更好的社会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