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问题是当代法治的核心问题。基于缺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统一法律文本的现实,中国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具有离散和繁杂的特点,这一格局在实践中遭遇执行不力的困局。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法律程序规定方面以及具体程序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必须从线索启动、立项调查、决定执行、涉罪移送、权利救济等方面尽快予以完善,保证以最佳的效能实现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