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跟踪我国正在着手引进的针对废弃电子产品管理的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的建立实施过程,分析这一制度移植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与这一立法过程相关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在区域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探讨该制度对我国不同地区电子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效果,电子企业与再生循环企业合作机制,以及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该研究可为当今有关环境管制制度的全球化及其区域响应的学术争论提供坚实的实证案例支撑,同时为我国正在进行的电子废物管理立法和执行提供决策依据。
本研究跟踪我国正在着手引进的针对废弃电子产品管理的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的建立过程,分析这一制度移植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与这一立法过程相关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在区域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探讨该制度对我国不同地区电子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效果,电子企业与再生循环企业合作机制,以及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研究中与信息产业部支持的中国电子废物综合利用委员会合作,采用访谈、参与式观察、研讨会等形式研究相关主体在参与立法过程中的行为、态度和反应。同时,在2005-2006年间与美国自然基金项目合作在北京、上海-苏州、深圳-东莞三大电子产业集聚区开展系统性的问卷调查,重点考察全球环境管制对中国生产者绿色技术投入和创新扩散的影响。研究结果揭示了中国电子企业对全球环境标准要求的积极响应,也反映了被动依赖全球标准在推动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方面的局限性,指出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系统的环境战略,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是目前中国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设计的方向。该研究为当今有关环境管制制度的全球化及其区域响应的学术争论提供坚实的实证案例支撑,同时为我国正在进行的电子废物管理立法和执行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