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信用社(包括信用联社、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三种组织形式)又是目前我国唯一立足于为"三农"服务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服务是农村信用社提供的最为重要的服务项目。开始于2003年的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历8年,但专注于研究这一时间段农信社贷款行为的成果并不多见。本课题将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收集2007至2010年全国200家左右农村信用社的财务、贷款、治理结构、运营状况等数据,以及相关的县域经济数据,从个体、组织、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四个角度,分别研究贷款利率、组织形式、地方政府行为、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对农信社贷款行为的影响。我们将构建理论模型,以便从理论上分析上述诸因素影响农信社贷款行为的微观机制;同时将采用若干实证银行学的研究方法,计算出上述诸因素的作用强度和方向。通过本项目的开展,不但会为当前日益深化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提供指导,也将完成一批有影响力科研成果。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Lending Behavior;Financial Constraint;Government Intervention;Income Gap
课题组通过实地调研、人工收集等方式广泛地收集了包括农村金融机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微观数据。依据这些第一手的翔实数据,课题组从农信社、农户、农村中小企业、地方政府四个角度分析了新一轮改革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行为,并对这些贷款行为的影响进行了讨论。课题组在执行项目期间共完成9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其中已经有5篇论文发表在《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World Development》、《世界经济》、《金融研究》等国内外著名杂志,另4篇论文已经投稿到《Journal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China Economic Review》、《经济学(季刊)》和《金融研究》,正在审稿中。所取得的成果简要介绍如下第一、从农信社的角度。课题组发现, 在实现自身盈利和支持“三农”双重目标的约束下,农村信用社会根据农户土地租赁的情况采取差异化的贷款定价策略。第二、从农户的角度。课题组发现农村信用社缓解农户信贷约束的作用并不显著,但农信社的村庄信贷员和小组联保贷款政策对降低农户的信贷约束有非常显著的作用;有限责任约束仍然是造成农村金融市场金融制约的一个重要原因;初始财富与社会资本对农户的融资能力均有显著影响,但只有财富会影响其从正规渠道融资的能力。第三、从农村中小企业的角度。课题组发现,较低的金融机构集中度有利于缓解企业的金融约束,股份制银行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作用最大,其次是城市商业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作用最小。课题组同时发现获得外部融资的农户更易成为“农民企业家”,而且初始投资的额度也更大,然而没有发现来自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有助于促进企业增长的证据。课题组还发现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对促进小型企业销售额增长有互补作用,对大型企业则未能发现同样的影响。第四从政府的角度。课题组发现地方政府存款资源越多,对地方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的影响就越大,这种隐性干预会显著降低金融机构效率。课题组同时发现,以贷款规模为深度指标、以存贷比为效率指标来衡量,农信社的发展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而以农户贷款占农信社贷款比例的广度指标来衡量时,农信社发展显著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