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村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相对滞后,但市场化程度在不断加深,农地(耕地、林地和草场)的家庭承包制度改革不断纵深推进即为其主要体现之一。家庭承包制在改革初期激励了生产效率的提升且具一定的经济保障功能,但"产权不完全"(或残缺)抑制了其长期而持续的效率激励功能且放大了城乡不公平程度。西藏农村金融处于货币信用化阶段,尚未实现体系化的金融服务供给。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垄断供给以小额信贷为主的政策性金融服务,金融服务覆盖率高但到达率相对较低。农牧户的金融欲求和需求在持续增长,且区域差异显著重商的昌都和山南地区农户对信贷的需求较高而重农的日喀则和阿里农户对信贷的需求相对较低。市场深化是激励农户生产效率、建立增收长效机制的体制基础,因此建议推进农地产权的权证化和流动性改革,进一步深化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促成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的商业化改革和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市场,并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政策性小额信贷业务,从而步入农村金融体系化建设阶段。与此同时,加强农村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交通、通讯建设,促进农牧民专业化水平提升和市场参与便捷度,保障农牧民参与市场的公平性。
英文主题词TAR;rural lend insititution;ruural finance;yield increase;market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