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森林经营理论与方法,是以木材生产最大化和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对森林经营过程进行管理与调控。面对巨大的生态环境需求,森林分类经营已经成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必然趋势。随着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基本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等林业六大工程的逐步深入,现实中森林分类以后怎么办?生态公益林如何经营管理?政府、市场和经营者之间如何建立起责权利明确的管理体制和公益林经营机制,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显然现有森林经理管理理论的固有缺陷和不足,不能从根本上找到答案。本项研究旨在通过生态环境功能再生产理论与方法的研究,提出生态环境功能再生产的调控途径,揭示生态环境功能再生产与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之间的内在关系,以甘肃小陇山、祁连山,吉林长白山和河北省燕山四个有代表性生态公益林区为具体研究对象,在对现行公益林管理方式、经营现状、利益补偿途径、经营行为分析等的基础上,构建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管理理论与方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