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研究将围绕转型经济时期我国上市公司的固有特征,从理论上弄清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对企业价值、企业契约各方的利益分配以及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影响机理,并进一步探讨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司治理约束以及与证券市场监管的相互关系;同时在理论研究基础上,本项目研究还将对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信息披露、盈余管理、契约动因、功能锁定、经济后果、审计鉴证以及公司治理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展开相应的实证检验;最后在理论研究和实证检验结论及其启示的基础上,设计并提出我国转型经济时期的资本市场监管机制和上市公司治理的最优契约安排。本项目研究的意义在于1)填补我国财务理论和会计理论在该领域研究的空白;2)为公司会计行为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证检验提供可资参考的研究范式;3)为我国企业不良会计行为的市场监管和公司治理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本项目从理论分析方面证明了1)在无融资"门坎"限制的情况下,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企业价值,如有融资"门坎"的存在,则会降低企业价值;2)管理者和大股东合谋,可以利用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以提高增发价格,攫取中小股东的部分财富到大股东手中;然后,通过管理者和大股东之间的讨价还价,大股东再将其中的部分财富转移到管理者手中。本项目从实证检验方面验证了1)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是一种盈余管理手段;2)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契约动因的政治成本假设和报酬契约假设等;3)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有改变盈利预测准确性和干扰股票配股定价的经济后果;4)国有股"一股独大"和来自控股股东的董事比例与恶意会计政策变更正相关。本项目在政策建议的契约优化设计方面,通过理论分析证明将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作为一种信号传递机制写进债权契约将有助于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债权人的预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