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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保护与利用协调的“风景区经济”发展模式研究
  • 项目名称:基于保护与利用协调的“风景区经济”发展模式研究
  • 项目类别:面上项目
  • 批准号:41171431
  • 申请代码:D011201
  • 项目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研究期限:2012-01-01-2015-12-31
  • 项目负责人:陈耀华
  • 依托单位:北京大学
  • 批准年度:2011
中文摘要:

本研究指出"风景区经济"的科学内涵是"与风景区有内在联系而不损害风景的特定经济系统",分析其六大特性即资源不可再生性、产品准公共性、分配外在性、结构适度性、布局合理性和效益综合性,并将其在空间上划分为门内经济、门外经济和域外经济三类,并与产业结构相结合,探讨其起步期、发展期、稳定期和成熟期的时空变化特征以及"门内消,门外涨"的总体消长规律,最后提出基于风景资源保护和风景区域发展高度融合的城市-圈层型、城郊-双核型、村野-多核型的风景区经济发展模式。不仅有助于发展风景区研究理论,对我国广大风景区风景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以及所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也将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结论摘要:

为了更好地推进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党中央、国务院相继提出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生态文明、建立中国国家公园体制等一系列大计方针。我国的风景名胜区作为国家禁止开发的生态地区,既要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又要充分考虑风景区内大量居民人口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因此,风景区的发展,实际上成为一种特殊资源地区的区域综合发展,其中,基于保护与利用相协调的风景区经济的发展成为该区域发展的重中之重。本课题主要研究内容由四部分构成(1)风景区经济的概念和特性;(2)风景区经济的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3)风景区经济的时空特征及其消长规律;(4)风景区经济的发展模式。通过选取泰山、衡山、武汉东湖、承德、三清山、永康方岩、温岭方山、大理等国家级风景区开展详细实地调研,并结合文献分析、会议研讨等,得出如下主要结论 1、风景区经济的概念和特性。“风景区经济”是“在保护基础上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而导致的区域一二三产业和谐发展,与风景区有内在联系而不损害风景的特定经济系统”,具有资源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产品准公共性、分配外在性、结构适度性、布局圈层性和效益综合性等显著特点; 2、风景区经济的类型。我国225个国家级风景区可以分为三大类城市型(25个)、城郊型(122个)和村野型(78个)。每一类都形成一种特定的经济类型。 3、风景区经济有其显著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要求和发展规律。风景区的风景学特点应越向内(核心地段)越强,而经济学属性则反之,应越向外越强,越向内越弱,在空间结构上应逐步依照“门内消、门外涨”的变化规律去发展。 4、风景区经济的发展模式。包括城市型风景区经济的“圈层”模式、城郊型风景区经济的主副“双核”共生模式、村野型风景区经济的“多核”共生模式。 5、资源的价值体系。我国自然遗产资源具有本底价值、直接利用价值和间接衍伸价值构成的价值体系。 6、中国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必须坚持国家公园的国家性、公益性和科学性三大基本属性。风景区经济的研究,丰富了风景区学科的理论,增强了对风景名胜资源价值体系的整体认知,发挥了地理学在资源科学、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重要作用,同时对解决困扰我国风景区多年的保护与利用矛盾、更好地建设生态文明和构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公园体制具有较好的启示意义。


成果综合统计
成果类型
数量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
  • 获奖
  • 著作
  • 21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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