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试点省市之一,上海目前在自行发行债券的种类、利率期限结构与定价机制、发行和交易制度、评级制度以及公共财政体制等制度建设方面都存在进一步优化的空间。研究发现,在债券种类方面,上海地方债券可设计成收入债券为主。债券定价应以利率期限结构及收益率曲线作为依据,确定合理的利率水平,建立期限分布均衡化的地方债期限结构。债券发行应从目前的承销方式逐步过渡到自营商拍卖方式。采用地方柜台交易和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举的方式增强地方债流动性。同时,采用政府主导和市场监督方式培育多家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公共财政体制应从完善政府预算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财务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进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