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搭建了全球气候治理机制的基本框架。从《京都议定书》到巴厘岛路线图,全球气候治理机制围绕基本原则阐释、减排、技术与资金、履约核查和透明度四大核心要素,在公约框架下逐步发展完善。德班平台建立以来,全球气候治理格局、治理机制发生显著变化。巴黎气候大会是这一进程中的关键节点,《公约》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不对称责任”减排转变为在一个共同平台上,为2020年后的全球减排目标贡献力量。“承诺+审评”作为一种典型的“自下而上”的模式最有可能成为未来全球气候治理机制的主流形态。中国须在主动承担更多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发展中的大国作用,切实推动未来国际气候谈判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