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利用河北、安徽两省的345份农民专业合作社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了受访合作社的基本情况、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关系及合作社的融资情况。结果显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合作社固定资产缺乏是贷款抵押物缺失的主要原因:尽管有部分龙头企业为合作社提供担保获得贷款,但合作社的外部融资途径仍然有限:金融机构现有信贷政策不能满足合作社的资金需求金额和期限。基于农村土地产权特性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特征。建议政府应尽快形成土地流转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相关法律,合作社应强化内部治理功能.金融机构应重在产品创新和信贷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