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契约、产权平等与产权敬畏是一个动态的均衡系统,三者之间具有极强的逻辑自洽性。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由于契约签订与实施并非在同一时空完成,产权关系所要求的平等与尊重往往出现非正向偏离,一旦产权契约不平等或不受尊重,就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产权逻辑背反。构建法治严明、制度清廉的和谐社会,需要我们不断在三者之间寻求新的契合点。本文通过对产权契约、产权平等与产权敬畏联动关系的阐释,试图寻求促进产权完备与有效实施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