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国际避税形势,我国《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09年实施。本文以2005-2014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办法》对存在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的反避税效果。研究发现:《办法》实施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避税行为受到显著抑制;相较于经营性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办法》对资本弱化性关联交易的避税更有显著的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