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研发(R&D)投入对提高生产力及促进经济增长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其具有高投入、高风险以及公共产品特性,导致了企业研发投入存在着私人回报低于社会回报的外部溢价现象,因而常常产生企业研发投入激励动机不足的问题。2008年1月1日起我国执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R&D的所得税激励政策诸多内容进行了修订,其激励效果备受关注,但目前相关研究仍然比较缺乏。在此背景下,本文以我国新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为出发点,运用实物期权方法对我国R&D所得税政策激励效果进行了分析和检验。这些研究结果不仅丰富和拓展了该领域的研究成果,也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评估新所得税政策的R&D激励效果思路以及证据支持,同时为企业的R&D投资决策提供了税收筹划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