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江苏省为例,借助倍差分析方法考察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卫生服务利用的总体影响。结果表明,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四周就诊率、就诊自付费用产生了负向影响,对就诊费用负担产生了正向影响,但是三者没有显示出统计上的显著性。这说明新型合作医疗一定程度上能降低农民医疗费用,但效果不是很显著,而且注重“保大病”的模式对门诊服务关注不够,需要在今后的政策中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