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或创意集群被认为是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主要依据动漫产业园和艺术村的相关案例研究,作为分析和论述的经验素材,指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特点,与西方国家相比,因其政府主导的原因,加之改革开放后参与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劳动分工的过程,以及文化创意产业本身基于"项目网络"(project network)的合作生产模式,而形成较弱的园区内部关系和本地关系,但不乏相对较强的国际关系的基本特点,特别表现在动漫产业、复制油画产业和当代艺术产业。但与西方国家在文化创意产业链高端环节同时具备较强的本地和国际关系的创意集群和园区相比,显然,中国的文化产业集群和园区的竞争力和创新性有限。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园区之经济价值的实现,与其作为某种政治(话语)空间有关。文章运用勒菲弗(Henri Lefebvre)"空间生产"(production of space)理论和哈维(David Harvey)"空间修复"(spatial fix)概念,将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当作城市空间的生产方式之一,说明创意集群和艺术村在中国当下语境,具有独特的标识政治能见度的功能。中国当前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成长和发育,基本上是围绕着政治和经济双重话语而展开的,特别是政治对园区经济具有中介作用。本文试图纠正以往研究过于偏重经济、忽视政治的取向,有助于比较全面和真实地把握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园区在中国的客观现实及其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