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利用2010~2014年期间的中国民生指数调查数据,对改善民生在当前发展阶段的重要性、改善民生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公共服务满意度的人群分布和公共服务满意度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论文主要发现如下:(1)中国已经进入到经济增长对国民幸福提升作用逐步减弱的阶段,改善民生对国民幸福感的作用更大;(2)2010年的省级民生指数表明,居民的民生主观满意度与民生发展水平不存在正相关关系,但是民生改善对民生主观满意度产生正面影响;(3)从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四类公共服务在2011—2014年期间的变化趋势和城乡比较来看,城乡居民对四类公共服务均存在客观状况与主观满意度的反差;(4)个体对各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呈现明显的人群差异,这既体现在高学历背景、城市居民和中青年年龄组个体由于对公共服务有较高期望而导致的相对较低的公共服务满意度,也体现在低收入群体、外地户籍以及职业类型处于经济社会地位较低的个体,由于在获得公共服务方面处于相对劣势地位而导致的相对较低的公共服务满意度;(5)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提升显著提升个体的生活满意度,比收入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程度更大。本文的政策含义在于:根据国民的诉求来明确各项公共服务发展的优先序,优先改善经济社会地位处于弱势群体的公共服务,才可能使中国人有更高水平的幸福感,降低在“中上等收入”发展阶段发生“伊斯特林悖论”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