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围城”问题也即城市废物危机问题。城市废物危机的出现,表象上是政府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传统环境法律责任体系的根本性缺陷。由于政府职能范围的有限性与现代社会废物增长的无限性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冲突,城市废物危机不可能完全依赖政府末端处理的方式得到解决,而只能通过基于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理念重新建立和分配生产者、消费者以及政府等主体之间的环境法律责任——即确立产品导向型环境法律责任——来从源头上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