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划分国有企业类型,明确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已然成为进入以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新阶段的必由之路。国内外的国企分类改革方法主要包括“二分法”、“三分法”、“两两分类法”和“四分法”,国有企业在进行分类时可能存在一定的操作障碍。针对目前国企分类实现路径研究存在的不足,应从案例研究与实地调研相结合、构建动态细分指标体系以及采用多元化研究方法等方面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