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2008—2014年交易所发行的公司债券数据,以评级收费模式为切入点,分析在“投资者付费”模式压力下,“发行人付费”评级机构后续信用评级的调整情况以及评级质量的变化。实证发现,在“投资者付费”模式压力下,“发行人付费”模式的评级机构会调低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但却提高了评级的质量。另外,当“发行人付费”模式的评级机构与企业存在严重的利益合谋时,这种调低作用更显著。上述结论从评级收费模式视角解释了中国信用评级的偏高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