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有其特定轨迹。目前,我国住房政策制定已形成了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主,以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财政部、银监会、监察部和统计局等中央部门为辅的主体框架。住房政策实施达不到预期目标、政策异变或者政策失灵(败),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央的住房政策在地方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近十多年来,中央政府的住房政策制定呈现出一定的规定性、原则性、统一性和短期性等特征。地方政府对中央住房政策的策略响应主要是延缓执行、选择执行、变通执行和创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