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的出现,从供需两个角度促使金融风险分担机制逐渐由银行中介的跨期风险分担向金融市场的横向风险分担转化。从微观视角来看,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分担机制通过风险转移和风险保护两个层次,将初始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转移至不同的投资者,并通过降低单位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以实现风险分散。但是,这种微观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并没有实现风险的有效转移,反而导致系统性风险积累、内生流动性扩张和资产价格泡沫等宏观效应出现。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监管,构建多元化的基础资产池和系统性风险的约束机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并采取审慎态度设计证券化产品,使其更好的发挥风险转移及分散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