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胡锦涛明确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概念以前,学界的研究基本集中在对"荣辱"问题的相关研究上;第二个阶段是胡锦涛社会主义荣辱观发表以后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社会各界研究广泛而且深入,从各方面解读;第三个阶段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主要是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几个方面一起整体研究。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解决好理论的科学性与实践的操作性对接问题,继续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