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道德哲学体系中的耻感具有他律与自律相统一的道德品性。当耻感与“礼”相联系时,它注重的是社会的道德评价,以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为条件,具体表现为道德他律;当耻感与“仁”相关照时,它注重的是主体的道德自觉,以自我行为与道德要求的关系为条件,具体表现为道德自律。在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过程中,解读孔子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的耻感品性,对于人们按照社会主导价值观自觉地趋荣避耻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