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司掌控着重要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以及几乎全部的互联网应用服务,然而,互联网公司在互联网治理框架中的职责问题尚待确认。文章总结关涉互联网公司职责定位的人权问题,分析互联网公司履行人权责任的现实困境,依据关于定位互联网公司人权责任的指导原则,提出了互联网公司职责定位的建议性方案:互联网公司应当在切实尊重主权国家的政府所设定的法规与行政命令的基础上,向网民及其组织开放网络治理过程,与政府、网民及其组织建立顺畅的合作与沟通机制,独自或协助政府救济网民的权利,尽职尽力地履行相关人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