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中国研究中确立中国的主体性,必须恢复中国概念的本来面目。就“政府”这一概念而言,要靠近“中国的”政府,必须回到人们对这一概念的真实运用场景中去感受,去认知,去理解其内涵,进而去发掘原真的而不是已被解构与重构的“政府”。通过“政府”在“西方”和“中国过去”的比较发现,政府在中国当下具有四个复杂性面向,这四个面向也塑造了政府与当下中国人的四种关系结构:它是一个代表“官”的领域,并因其特权而与“民”不同;它是一个与私相对的“公”的领域,在此意义上它也代表国家;它是一种“有关部门”的职能分工,但这种分工仅限于内部分工而非权力分立;它受党的领导,又是党,党在某种意义上与其融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