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一部哲学著作,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奠基之作。马克思、恩格斯不仅创立了唯物史观,与黑格尔唯心史观决裂,而且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的创立开辟了道路。科学揭示了法的本原、本质、产生与发展规律,深入阐述了法与自由的关系,奠定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