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乐三字本义有别,在《乐记》中含义也有别。“声”字遣形源于击磬与耳听状,是指器声,可指一般器声,也可指人的口声这种特殊器声。“音”字衍自“言”字,“言”字衍自“舌”字,“舌”字衍自“口”字;“言”指口之说话、语言,由“言”的“口”内增一笔以指事而得的“音”字实是指咏出声气的口腔吟咏,此即指歌唱或歌唱所生的人声即歌声。“音”又由指称歌声这种符合人听觉趣味的成文成章之声的语义,顺理成章地借来指称今谓具有“乐性”或“音乐性”的器物奏鸣声,从而“音”字衍为泛指有文采或章法的声响。今汉语口语中的“音”已可泛指一切声响,如同“声”字之义,然该义实与“音”的文字来源及用语常义不符。古来“音乐”一词实前字指歌唱声,后字指奏鸣声;“音乐”又称“歌乐”,“歌乐”一词两字亦本分指今所谓“声乐”、“器乐”。近代之前,东西方的音乐艺术皆以“音”(歌)为主而非以“乐”(奏)为主,器乐艺术的独立成体和大规模发展是近代以来之事。准确考证出汉语“音”字的字形渊源和字义来源、字义变迁等,有助于准确理解《乐记》等古往乐论以及今“音乐”一词的真实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