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的主要责任主体。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为此,要明确政府改革的社会方向,加强社会政策的引导作用,强化社会控制的规范作用,走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社会管理之路。